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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蓄電池合格率為86.7%昨天,市消保委公布本市電動車蓄電池產品比較試驗檢驗結果,15件樣品中就有2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13.3%。問題主要集中在-15℃低溫容量與充電接受能力這兩項指標不合格。 -15℃低溫容量檢測的是蓄電池在-15℃低溫環境中實際所能放出的電量。據市消保委披露,本次比較試驗15件樣品,有1件不符合標準,標稱由浙江長興永誠電源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助力車專用鉛酸蓄電池(標稱商標:嘉力得電池JIALIDE;型號:6-DZM-12),其數據為0.62倍額定容量(標準為0.7倍額定容量)。使用了此類蓄電池,在寒冷低溫環境下會影響到電動車行駛的使用性能,導致蓄電池無法正常工作。 而充電接受能力檢測的是蓄電池接受充入電量的大小。本次比較試驗15件樣品,有1件標稱由山東億能電源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助力車專用電池(標稱商標:億能;型號:6-DZM-14)不符合國家標準。蓄電池的充電接受能力不達標,會導致其放電容量逐次減少,深放電后充電困難以及壽命短等問題。不過,本次抽檢結果顯示,電動車蓄電池的開閉閥壓力、安全性和防爆能力等方面暫未發現問題。 昨天,市消保委還同時公布了本市吸油煙機的比較試驗結果,30件樣品中有5件不合格,合格率為83.3%。 |